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3     浏览次数:449

各院部、校直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遴选,报送提名需求,申请提名号

2024年1月15日前,对照“皖科重秘〔2023〕463号”文件精神,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组织提名项目负责人填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见附件2)和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科技处组织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审核后择优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回复提名者,符合提名要求的,统一发送提名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二、拟提名项目公示

提名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三、项目完成人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报送纸质材料

2024年1月15日-1月30日,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按照提名书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各项目完成人请于2024年2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图书馆203室)。提名书纸质要求: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相关要求

提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请申报人根据“皖科重秘〔2023〕463号”相关要求,对照提名工作手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进行审查,院部加强把关。各项目完成人严格按本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年夫雪,电话:68582571。

附件.rar


科技处

2024年1月3日